7月13日,秭归县茅坪镇溪口坪村高某某、蔡某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秭归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
高某某、蔡某某涉嫌滥伐林木一案,起于秭归县林业局茅坪林业站于7月10日移送案件线索。反映秭归县茅坪镇溪口坪村七组一处森林被大量采伐,可能涉嫌构成滥伐林木犯罪。接报后,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在案件侦查之初,涉案嫌疑人、证人对办案人员的问题总是顾左右而言他,拒不交代自己的问题,一再标榜与自已无关或不知情,案件侦查一度陷入僵局。
被调查对象在办案人员面前执拗的底气,实际上是来源于他们的“充分准备”。据嫌疑人交代,在7月9日林业部门发现当晚,两名嫌疑人与6名相关当事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同时,在案件调查期间,平均每天15次以上电话联系商量应对公安机关调查说辞,要求相关人员像背台词一样,将应对内容熟记,甚至安排预演,以应对公安机关调查。
县森林公安局多次组织案情分析,明确办案思路,坚定必胜信心,组织精干力量连续奋战三天三夜,在外围广泛收集情报信息、调取证据材料,先后四次突审嫌疑对象,成功击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撕开了案件突破口,终于成功破获了该案。
经查,2018年6月下旬,犯罪嫌疑人高某某以470元每立方米在其舅婆婆蔡某某处购买其自留山胸径14cm以上的林木,欲采伐后销往木材加工厂牟利。7月6日至7日,犯罪嫌疑人高某某以150元每天的工价,雇请同村村民持油据在犯罪嫌疑人蔡某某自留山“新田头”采伐马尾松64株,得原木346件,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经技术部门鉴定,采伐的林木立木蓄积36立方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来源:县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