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秭归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成功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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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一80后经理5年私吞公司财产668645元
胆儿真大!
职务侵占是个什么罪?
职务侵占
通俗来说
就是平日里我们谈的普通民众的“贪污罪”
贪污罪本质上贪污的是公共财产,针对的是国家工作人员,比如公务员。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则称之为职务侵占。
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如果员工侵占财物的数额较大,就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职务侵占罪,可能会被入刑。
每一笔业务都会“雁过拔毛”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任某贸易公司副经理期间,自2013年5月至2018年5月,利用职务之便利,在经办每一笔公司业务的过程中,采取先和对方谈好价格后,再加价报给公司,从中侵占公司财产,涉案金额高达60余万元,其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图片丨源自网络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018年7月9日,秭归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该公司报案后,迅速立案侦查,将杨某某列为网上逃犯。
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先后辗转深圳、杭州、义乌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和追逃工作。
2018年8月5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宜昌市西陵区学院街落网。归案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对其涉嫌侵占公司财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已退回全部赃款668645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被秭归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素材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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