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审计局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地方政府制定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定了《秭归县审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制度规定了“三审、三不、三禁止、三公开”的主要管理措施。“三审”即分管机关领导依据接待公函签发《接待通知单》,开展事前审核,报销时财务人员对菜单计算、附件是否完整进行审核,再由分管机关领导签批后由局领导签报。“三不”即不到边界或跨区接送、不悬挂张贴标语横幅、不送礼品土特产。“三禁止”即禁止香烟、禁止高档菜品与野味、禁止午餐用酒。“三公开”即年度接待费开支情况向全局干部职工公开、向机关事务局、财政局、纪委监察局报备公开、在局网站公开。制度还明确了陪同人数限制、国库集中支付及公务卡转账支付、村级“零招待”等措施,特别规定了实施审计项目时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在乡镇食堂进餐后按差旅费管理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