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信用体系 加强信用监管 奠定信用基石

01-15 17:21   向晓飞 秦钰玲

2015年以来,我县由县发改局牵头,工商、司法、人行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重点领域为核心,建立起了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并加强信用监管,形成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浓厚氛围,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奠定了信用基石。

近期,县工商局专门组织执法人员,提醒指导部分企业和个体户尽快在网上补登年度信息公示,以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

2014年10月1号实施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号至6月30号,在网上报送上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或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的,后果很严重。

县工商局信用监管分局局长文琼:“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黑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

县工商局从2015年开始推动企业信息公示,并对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企业开展提醒,促使其认识到不公示的危害性。

像县工商局一样,县人民法院全面深化执行工作,咬定目标、克难攻坚,2018年来,查获“老赖”17人,依法追究拒执罪4人,发起司法拍卖101次,有力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嚣张气焰。

建立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建设信用体系的重要途径,国家相继出台了39个信用联合奖励惩戒备忘录。我县自2015年以来,以县政府为主导,发改、法院、人行、工商等部门定期归集和发布行政执法部门、司法审判机关和公众服务组织的守信、失信红黑榜。并建立了信用信息清单和定期公示制度,归集36个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全面推进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各部门利用平台进行数据在线填报、月报告浏览,开展信用信息查询与修复,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

县发改局副局长郑爱华: “一旦失信,在信用没有得到修复之前,在交通出行、信贷消费、社保就业、旅游教育、招标投标、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工商税务、电子商务、医药卫生、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各个领域都会受到最严苛的限制。”

据统计,2018年来,我县将严重违法失信的423人次列入黑名单,归集信用信息总量2249条,发布激励红榜61人次、惩戒黑榜275人次;让131名严重失信者无法乘坐飞机、高铁,无法办理信用借款、招投标、承揽工程,其子女无法参与公职人员报考。联合惩戒强大的威慑力,让40多人主动履行相关义务,修复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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