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
在秭归县城平湖三路路段
一位80多岁老人突然晕倒在马路上
一时间周围不少人聚集
或跃跃欲试
或踟蹰不前
正当大家犹豫不决的时候
三峡工程希望小学学生胡炜星、韩圣洋
毫不犹豫抢上前去
其他人见状也纷纷上前
在路人的协助下
将老人扶起来
在问明住址后
将老人安全送回家中
该出手时就出手
这两位学生给大人们上了生动一课
网络上频频爆出“扶人被讹”事件后
“扶与不扶”成了人们纠结的事情
走在路上发现有人摔倒
看到有人摔倒
当然要扶!
这绝对不应该是一个两难选项
首先,讹诈扶人者是小概率事件。每天都在发生的正常扶老人事件,鲜少得到媒体报道,而个别讹诈扶老人的事件经过媒体放大报道,被我们选择性输入大脑记忆,形成扶老人一定会被讹诈的思维错觉,影响了我们的行善决心,放慢我们的行善脚步。
其次,在法律层面,新修订的《民法通则》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开始为好人撑腰,所以这个条款也被亲切地成为“好人法”。部分城市,还针对性地成立“扶老人基金”,以便为此类事件的当事人提供帮助,这些都是助人者的利好消息。
此外,现在的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能够实时高清录像,公安部门遍布大街小巷的“鹰眼”系统和商户自有的监控系统,都已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我们收集、固定证据,从而证明助人行为的性质,助人者被讹诈的风险已经越来越低。
所以,我们不要停下行善的脚步,也要尽量创造条件保护自己,比如借助前述的设备录像存证,找过路行人作证同时报警特别是遇见伤势比较重的老人。
愿每次施以援手的时候
都能像这两个学生一样义无反顾
素材来源:袁学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