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秭归县港航管理局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支持下,联合长航公安秭归派出所,在秭归福广码头查处了一艘非法运砂船舶。这是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来,在宜昌辖区内查处的首起非法运砂案。
经调查,该船所装载的河砂无河道采砂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来源凭证,违反了《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秭归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执法主体,依法对违法船舶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委托县港航管理局对当事人实施没收2845吨砂石和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积极参与该非法运砂案的指导和办理。
打击非法运砂行为是长江绿色生态保护的重要一环,全市交通港航海事部门将配合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对非法运砂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从重处理此类违法行为。
(来源:县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