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宜昌爱尔眼科医院 实施“爱眼公益基金白内障复明手术等 眼疾诊治救助项目”的通知

07-08 10:09  

各县市区慈善协会:


为帮助全市更多贫困群众解决眼疾问题,进一步推动慈善健康扶贫活动,市慈善总会决定支持理事单位、宜昌爱尔眼科医院在全市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等眼疾诊治救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19年7月10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二、救助内容


依托“宜昌爱眼公益基金”,支持宜昌爱尔眼科医院救助困难群众实施1000例白内障、50例胬肉、50例泪道、50例睑内翻眼疾患者,助力他们健康的生活和工作。


三、救助对象


享受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家庭困难、年龄在50周岁以上、患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眼疾且符合手术治疗条件的患者。


四、救助标准


患者在宜昌爱尔眼科医院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除救助对象自愿使用超出医保报销范围人工晶体耗材的费用外,由市慈善总会从“宜昌爱眼公益基金”中全额救助。属于本人自愿使用超出医保报销范围人工晶体耗材的费用,其超出部分由患者自理。


五、救助流程


(一)本人申请。符合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对象,自愿向各县市区慈善协会提出申请;


(二)组织筛查。县市区慈善协会指导宜昌爱尔眼科医院进行筛查;


(三)确认对象。县市区慈善协会会同宜昌爱尔眼科医院审定符合手术治疗条件的对象;需要转诊的,应获得当地医保部门的转诊证明;


(四)手术治疗。由宜昌爱尔眼科医院有计划地告知符合条件的对象自愿前往医院接受手术治疗;


(五)实施救助。按“宜昌爱眼公益基金”救助的要求办理。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慈善协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宜昌爱尔眼科医院在健康扶贫领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在宜昌慈善服务人民健康方面充分展现担当作为。


(二)各县市区慈善协会要在宜昌爱尔眼科医院提供必要人力、财力、物力支持的前提下,通过下发通知、当地公众媒体推介等途径做好活动宣传,同时加强组织协调,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依法依规进行。


(三)宜昌爱尔眼科医院要会同县市区慈善协会,制定救助对象筛查工作方案,并组织义务医疗队深入基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定时定点对拟救助的对象进行筛查,并共同确定救助对象。


(四)此次救助活动中,宜昌爱尔眼科医院要严格医疗规程和质量标准,确保医疗效果和安全,保障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若发生医疗事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宜昌爱尔眼科医院要把慈善公益理念贯穿到医疗救助的每一个环节,切实做到不误导宣传、不诱导检查、不诱导治疗、不过度医疗。对救助对象本人自愿使用超出医保报销范围人工晶体耗材的部分费用,应由救助对象提出书面申请并与医院签订书面协议,然后由本人自理。


联系人:张忠新,联系电话:13872498183。


宜昌市慈善总会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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