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捕鱼,严打!

©原创   07-17 08:25   通讯员 谭帮兴 卢涛

7月15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县公安局磨坪派出所现场抓获了正在该乡杨林河违法电打鱼的林某某、谭某某。两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今年以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共办理了22起违法捕鱼案件。随着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这一时限的逼近,下半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将大违法捕鱼的打击力度。





(来源: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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