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作案电打鱼 顶格处罚没商量!

©原创   08-30 11:20   记者陈晓燕 通讯员 张靖 谭春柳

《渔业法》关于“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这条法规可谓妇孺皆知。但偏有人不信邪,而且是顶风作案,得到的自然是严惩。

28号下午,九畹溪派出所接到举报,有人在花桥河电打鱼。在作案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秦某后,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审理,秦某交代今年已是第二次电打鱼,而且此次他还是顶风作案。

正在水中实施打鱼的嫌疑人秦某

执法人员与秦某

电打的鱼

原来就在案发前三天,也就是8月25号,九畹溪政府在全镇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电鱼、炸鱼、毒鱼、违法网具捕捞行为的通告,并在各个村民群里进行了转发,秦某却置若罔闻,公然在大白天里电打鱼。

九畹溪镇人民政府发布通告

问述情况

经审理,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秦某顶格处罚。据了解,随着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这一时限的逼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会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捕捞的打击力度,尤其对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案件会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来源: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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