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残疾人政策小课堂问答之三

©原创   10-29 09:43  

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1、问: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对象及标准?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是享受低保的持证残疾人,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是除不能重复享受对象以外的持一、二级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2、问:哪些持证残疾人不能重复享受“两项补贴”?


答:一是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二是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三是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来源: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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