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练就“慧眼”!识破非法集资“陷阱”!

©原创   11-11 15:05  

近年来

非法集资活动多发

大案要案频发

众多投资人的钱财付之东流



为了让大家进一步认识非法集资

小编要带各位

揭秘非法集资的常见骗局



案例一


2015年初,媒体曝光了一个涉及12亿元集资骗局的农民合作社,曾引起广泛关注。这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短短7年过程中,以高额利息回报、押钱领取农资、高价收购小麦、免费出国旅游等多种手段,在多个农村设立“分社长”诱使广大农民“入社”集资,对象涉及周边地区乃至全国其他省和直辖市。经警方初步摸排,该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案涉及人数3.6万多人。这是一种传销式的庞氏骗局,收取下一个社员的本金,偿还上一个社员的利润,且合作社没有实体项目,更谈不上有效盈利,长时间下来,资金漏洞越来越大,最终崩盘。


小编有话说


假借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名义,入股分红,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这类合作社没有产业支撑、没有产品交易和盈余分配、在农村广布“熟人业务员”、虚构高额回报。农民群众风险意识薄弱、投资渠道狭窄、经济承受力差,一旦掉进这些陷阱,可能就会陷入倾家荡产的境地。



案例二


善林金融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先后在全国29个省、直辖市设立1120家分支机构,以及“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后更名“亿宝贷”)”“广群金融”等四家线上投资理财平台,采取媒体广告宣传、电话推销、门店招揽等方式,以承诺6%至13%不等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向62万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736亿余元。上海警方依法对善林金融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此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小编有话说


此平台以推销高额收益做诱饵,套住投资人,做足包装宣传(高调做公益、获评多家机构奖项),在民众中营造“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骗取投资者信任,通过借新还旧等方式偿还前期投资人到期本息。此类平台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案例三


2012年5月至2015年2月,盛融在线控制人在未取得国家银监会批准的情况下,利用其经营管理的志科公司架设的“盛融在线”网贷平台,通过网络宣传、注册会员、充值投资标的项目等方式,采取高息(约年利息20%)回报的手段非法吸收社会民众等大量不特定对象的款项,并投入了房地产、借贷等高风险行业,自2015年起致使大量民众投入的款项未能返还。经审计,志科公司通过“盛融在线”网贷平台吸收的款项达23亿余元。


小编有话说


P2P平台应该严格遵循业务本质——信息中介,项目一一对应,不能建立资金池,不能动用投资者的资金,不能超出信息中介的角色定位,不能变成借款人向P2P平台借款,更不能变成自融自投,这是监管层反复强调的红线。



如今

非法集资分子不断变换花样

以各种名目诱骗公众上当

如何更好防范非法集资的诱惑?

公安部提示

有10种投资、理财项目

要特别注意


1.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 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 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 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往往不靠谱

尤其是非法集资

让我们练就一双“慧眼”



共同提高防范意识

远离“非法集资”


(来源:秭归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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