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为原告解燃眉之急

©原创   11-20 11:00   赵有名 胡红霞

。。11月19日,县人民法院郭家坝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虽然部分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但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原告与到庭各被告就部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预先履行。


。。原告何某与王某均年近九十,共生育了五子一女,因何某性格原因,近年来与部分子女相处不睦,甚至与儿子何某丙大打出手,何某丙不再愿承担赡养义务。而王某今年不慎摔倒住院,除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部分费用外,还开支了约2万元医疗费,在要求各子女履行相应义务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郭家坝法庭多次到原、被告家中进行调解,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只好开庭。然而,何某丙仍不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庭审中,承办法官了解到二原告明年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还未缴纳,于是耐心向各到庭被告讲明利害关系,建议他们先行支付部分赡养费用,用于二原告购买该保险。最终,各到庭被告都同意了该方案,并当庭预先支付。


。。至此,虽然案件因缺席审理未能当庭处理,但也为二原告解了燃眉之急,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


(来源 :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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