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7年的1800元,履行了!

©原创   11-22 17:52   通讯员 赵有名、胡红霞

2019年11月21日上午,郭某从县法院郭家坝法庭工作人员小胡手中接过周某给付的购车款1800元时,激动地说“都七年了,我对这笔钱早已不抱希望,没想到法院真的帮我把钱追回来了,为你们点赞!”


原告郭某系从事摩托车销售的商户,2012年周某在郭某处购得摩托车一辆,下欠款1800元承诺于年底支付。后周某因发生一起小型交通事故,导致摩托车受损,周某要求郭某免费为其修理受损的摩托车,郭某未予同意,双方因此产生嫌隙,周某欠郭某的摩托车尾款也未如期支付。多年来,郭某通过其他途径向周某追索欠款未果,最终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向周某讲明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周某同意偿还1800元并及时履行,一笔拖欠长达七年的摩托车购车款得以追回。


图丨郭家坝法庭工作人员将欠款送至郭某手中


(来源 :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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