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严控离鄂人员出行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和宜昌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继续严格执行离汉离鄂通道管理措施的紧急通知》要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 2020 年 2 月 25 日 11:30 起,严控在宜人员及车辆离鄂出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所有在宜人员及车辆暂停发放离鄂通行证明(含通过“宜安行”网上通行平台申办的通行证明),前期已发放的一律作废,尚未出行的由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收回,已在出行途中的由各交通管控点负责收回。
二、除因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抢险、殡葬服务、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等需要离鄂的人员及车辆通行事宜按原规定办理外,全市所有交通管控点对其他在宜离鄂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放行。因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离鄂的,须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后放行。
三、对因离鄂通道管控滞留在宜的外地人员,各地要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滞留在鄂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76 号)要求,妥善做好滞留人员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25 日
(来源:秭归融媒)
责任编辑:罗梅 周陶 值班编辑:何昭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