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追授宋青山为“见义勇为勇士”

05-19 10:01  

5月13日,秭归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追授宋青山同志“秭归县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决定》指出,为表扬先进,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行为,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规定,县政府决定,追授宋青山“秭归县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2月21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秭归县沙镇溪镇高潮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宋青山,在为村民配送代购生活物资途中,车辆出现侧翻,重伤不治身亡,年仅40岁。


(来源:宜昌文明网 )

责任编辑:汪勤 值班编辑:何昭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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