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参与的‘(2020)鄂0527民初x号’案件,决定于2020-06-10 08:46:00进行互联网庭审。请提前访问下载庭审客户端并使用会议号登陆。开庭时请确保设备正常、环境安静。如有证据请提前拍摄上传到设备。”6月10日,秭归法院家事合议庭通过网络庭审,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
2015年7月,袁某与杜某相识自由恋爱,2016年2月19日双方登记结婚,同年12月22日生育一女。结婚后双方在秭归县城租房居住生活,由于家庭开支较大,经济不宽裕,2018年6月杜某外出务工,袁某随其父母在县城居住生活,双方联系较少,致使夫妻感情逐渐冷淡,2019年5月袁某曾起诉要求与杜某离婚,经本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后,双方未改善夫妻关系。2020年5月袁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受案后,承办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得知杜某在西藏某地务工,不便回秭归应诉,应杜某要求,承办法官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于6月10日上午通过互联网庭审。双方准时通过庭审平台进入法庭参加庭审,秭归法院家事合议庭法官通过30分钟互联网庭审成功调解了这起离婚案件。
图丨庭审现场
今年来,秭归法院家事合议庭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采用互联网云庭、微信视频等方式开庭审理了多起案件,大大提升办案效率,截止目前该合议庭平均结案时间在30天以内。同时也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往返交通费用,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来源:秭归法院)
责任编辑:罗梅 值班编辑:周桂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