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已于2020年4月20日公示中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秭归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项募捐”属公开募捐,第二次报备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到期,因此“疫情专项募捐”截止2020年4月30日结束。4月30日以后继续捐赠的资金,除定向捐赠资金拨付给定向单位外,非定向捐赠资金本会将统筹用于慈善关爱救助。 监督电话 0717-2886127 秭归县慈善总会 2020年7月24日 (来源:秭归发布) 责任编辑:袁楠 值班编辑:周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