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凝聚“幸福”,用民法“典”亮“小区”

07-30 11:40  

幸福小区”建设系列


以党建凝聚“幸福”  用民法“典”亮“小区”


县检察院



“幸福小区”建设是秭归县在总结该县农村“幸福村落”建设有效做法和疫情防控成功经验基础上全面启动的一项民生工程,旨在优化城区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秭归县检察院深化落实该县幸福小区建设“双报到、双报告”要求,通过“党建引领、法治保障、检察助力”方式,当好社区“近邻”,走进社区“认亲”。



7月23日下午,中共秭归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总支委员会联合茅坪镇丹阳社区党委开展了以“深化城区治理 建设幸福小区”为主题的7月主题党日活动,采取《民法典》宣讲、主题研讨发言、微法治课等形式探索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幸福小区建设新路子。


“党建+幸福小区”

以红色凝聚力量



前期,秭归县检察院积极响应全县“幸福小区”建设要求,以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确保人人知晓。检察长带头深入社区,落实单位包保责任。此次,该院党总支与丹阳社区党委深度对接,结合七月主题党日提前谋划,围绕活动主题议定活动方案,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走进社区,争做幸福小区建设的参与者、示范者。




“把所有居民用党员和党组织凝聚起来,就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拥有检察干警、丹阳社区居民“双重身份”的党员代表的发言说到了大家心坎里。为了发挥集体智慧和群策群力在“幸福小区”建设中的作用,6名党员代表围绕“建设幸福小区人人参与”主题深入交流,让会场成为头脑风暴中心、建言献策练兵场。







这是该院将主题党日研讨交流带进社区的缩影,党员们在交流发言中,思想碰撞、凝聚共识。“我将以社区工作人员、党员和居民三重身份参与进来,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放在第一位。”谈到慷慨处,更有党员代表立决心、表态度、勇担当,展现出党员干部凝心聚力建设好“幸福小区”的信心。



“法治+幸福小区”

以民法“典”亮幸福



“你还在为扶不扶而纠结吗?还在担心扶了会变成背锅侠吗?”“小区广告费都被物业收了,能不能抵物业费?” ……居民们被视频里有趣的情景给逗乐了,会议室里不时传出阵阵笑声。屏幕上播放的是秭归县检察院青年干警自导自演的民法典普法情景剧,生动形象展现了民法典保障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关注头顶上的安全等六大亮点。


▲ 点击查看视频


新颁布的《民法典》与人们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新增亮点中更是多处涉及小区治理,为维护居民权益织密防护网。会上,该院第二支部党员干警彭婧围绕《民法典》立法背景、结构、核心理念和六大亮点进行了全面生动讲解,配合着给居民分发的“创建幸福小区,法治与你同行”《50个问答,看<民法典>如何守护你的一生》宣传资料,让居民党员们在欢笑声中与《民法典》走得更近了。 



“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作为人民的检察官,带着把《民法典》宣讲到群众身边、宣讲到群众心里的使命,该院致力为实现“法治氛围更加浓厚”等“十个更加”的目标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幸福小区”

以职能服务群众



“要树立法治思维,知所为知所不为,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法律规定做的必须做到位。”秭归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元梓围绕“深化城区治理,建设幸福小区”开启了一堂鲜活生动微法治课。现场多是五六十多岁的社区老党员,为了拉近距离,刘元梓检察长用方言和通俗易懂的法律语言,围绕什么是幸福小区、检察职能介绍及依托检察职能怎样建设“幸福小区”三个方面与社区党员们拉家常、交真心。



幸福小区,人人共建。“幸福小区”建设的美好蓝图已经徐徐展开,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我们责无旁贷。据悉,自“幸福小区”建设启动以来,秭归县检察院立足职能、主动融入、精准发力,以党建为引领,以法治为特色,以服务为载体,当好社区“近邻人”,筑牢小区“安全网”。



先后深入社区实地调研,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制度,积极选派楼栋长,严格楼栋包保责任制,打通“幸福小区”建设“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该院将围绕让“幸福小区“法治氛围更加浓厚的目标,积极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各项措施,以“党建+”“法治+”“检察+”打造品牌,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来源:秭归党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