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某等25人涉黑案一审宣判!主犯获刑23年!

10-13 16:53  




熊某等25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主犯获刑23年!


近日,秭归人民法院对熊某等25名被告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熊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投标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2人适用缓刑,并处113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本案违法所得3600余万元全部予以追缴。


图丨法官前往看守所宣判


经审理查明,组织、领导者熊某及其成员为了组织利益,争强斗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实施寻衅滋事三起,致三人轻伤;


为报复他人,以特别残忍手段实施故意伤害一起,致一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为谋取非法利益,长期开设赌场九起,情节严重,抽头渔利共计1800余万元;


为索取非法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殴打他人,实施非法拘禁一起;


为承揽工程,实施串通投标二起,非法获利共计3460余万元,情节严重。


同时,该犯罪组织另实施违法活动五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等人形成了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


该犯罪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该犯罪组织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非法拘禁、串通投标等违法

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并采取各种非法手段,逐渐坐大成势,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秭归发布)

责任编辑:韩晓晴 值班编辑:郑红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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