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慢门申报季,相关政策您要知晓!

11-27 15:50  

秭归县2020年下半年

门诊特殊慢性病集中申报

开始啦!


1.政策依据是什么?


《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宜医保发[2019]9号)


《关于将新冠肺炎肺纤维化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范围的通知》(宜医保发[2020]7号)


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统一、申办评审标准统一、经办管理统一。


2.病种范围有哪些?


半年集中申报病种:高血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类风湿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系统性硬化病、干燥综合征、肝硬化、重症肌无力、地中海贫血、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骨髓炎、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瘫、孤独症、苯丙酮尿症。


(以上24种病种,参保者可于每年5月和11月向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于每年6月和12月集中组织相关专家集中评审;评审通过后,每年7月和次年1月开始享受待遇。)


当月申报次月享受病种:恶性肿瘤保守治疗、重性精神病、肺结核、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


当月申报当月享受病种:血友病、脑血管病致瘫、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门诊特殊治疗、青少年生长激素缺乏症、新冠肺炎肺纤维化。


(以上12种病种确诊后,参保者即可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县、市及以上医疗机构提出申请,且即审即定。)


3.申报程序有哪些?


申报时间:集中申报病种每年5月和11月申报,即时申报病种确诊后可随时申报。


申报资料:社保卡、就诊地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诊断依据及所申办病种近半年的诊治资料、《宜昌市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表》。(注意:申办资料为门诊资料的,必须提供原件;申办资料为住院资料或门诊资料已归入医院病案管理的,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标明病案号并加盖经治医院公章。)


医院初审:定点医疗机构按“门诊特殊慢性病准入标准”初审汇总后报送相关资料到秭归县医疗保障局。


专家评审:秭归县医疗保障局每年6月和12月集中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标准的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范围,对资料不全的患者可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后复审,对不符合标准的对象不予通过并退回材料。


公示告知:对评审通过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待遇享受:定点医疗机构将申报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秭归县医疗保障局审批通过。受理慢门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告知患者办理情况,并发放门诊慢性病卡,患者自次月享受待遇。


重要提醒


恶性肿瘤门诊保守治疗、重性精神病、肺结核、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患者提出申请后,医院负责组织本院专家评审,并将符合标准的申办资料于当月25日前汇总报送秭归县医疗保障局,符合标准的患者次月可享受待遇。


血友病、脑血管病致瘫、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门诊特殊治疗、青少年生长激素缺乏症、新冠肺炎肺纤维化患者提出申请时,需一并提供经治医院出具的治疗方案、费用明细及收费标准,由医院组织本院专家评审,并将符合标准的申办资料汇总后报送至秭归县医疗保障局,符合标准的患者当月可享受待遇。


4.经办管理需注意什么?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者符合准入标准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都实行定点、限额、定项管理。


定点:患者在参保地规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湖北省政策规定可在药店购买的特殊药品,须凭特殊药品责任医师处方在药店购买,并按相关政策结算。


限额:慢门实行医疗费用年限额分月管理方式。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定额标准一致。


定项管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保目录内,与疾病治疗相关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检查项目(含与限定范围相同或相似的治疗用中成药和中草药)。


5.报销比例是多少?


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支付90%、治疗并发症的药品和相关检查支付80%,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支付80%,其他病种支付75%


居民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支付60%,其他病种支付50%


一个保险年度内,慢门医疗费与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执行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来源:秭归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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