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耕地红线 严格保护耕地

01-27 10:22   通讯员 刘玉和

日前,应秭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秭归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公安局,对水田坝乡赦仓坪村村民喻某学违法占地案进行了强制执行,强制拆除了违法当事人在违法占用的耕地上建设的建(构)筑物。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占用或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来源:秭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刘玉和)

责任编辑:肖飞  值班编辑:周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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