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有温度——秭归法院为聋哑被告人聘请“翻译”

09-07 11:03  


9月6日,秭归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一起盗窃案。案件被告人蒋某系聋哑人,为更好保障其诉讼权益,法院专门聘请了秭归县特殊教育学校手语翻译老师到庭为其进行现场翻译,确保了案件审理的客观公正。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官考虑到被告人蒋某系聋哑人这一特殊情况,安排手语老师在被告人身边进行实时翻译,并有意放缓了庭审速度,确保被告人的陈述权、知情权在庭审过程中能够得到充分保障。在手语老师的协助下,各方诉讼参与人克服了交流障碍,也让蒋某在审判中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最终蒋某认罪认罚,并表示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手语老师为其翻译


秭归法院为聋哑被告人聘请手语翻译,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是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又一举措,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来源:秭归法院)

责任编辑:韩晓晴 汪勤 值班编辑:岳贤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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