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 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04-28 16:43  

《信访工作条例》于2022年1月24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2月25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全文6章50条共9000余字,拟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


《信访工作条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总结建党以来信访工作的历史经验,充分运用十八大以来信访改革重要成果,深刻洞察新时期信访形势和信访工作特点,胸怀“国之大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指导我们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做好信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根本遵循。


与2005年国务院修订发布的《信访条例》相比,新的《信访工作条例》内涵更加丰富,内容更加全面系统,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体现了新的时代特征。一是全面深化了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贯穿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员干部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是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明确了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信访部门的职责,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以外的其他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信访工作形势明确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参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职责,明确相应的责任。四是强化了信访工作责任。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责任,要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自觉服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是规范了信访工作各项制度。新《条例》明确要求,要将信访工作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培训计划,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要健全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到信访工作岗位锻炼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部门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配备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信访督查专员制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信访干部队伍;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以依法依规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为导向,每年对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意、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信访工作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信访部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治机关,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是信访工作人员神圣而光荣的政治责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凝心聚力、心无旁鹜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们应当义不容辞,义无反顾。


坚持政治引领,系统谋划和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法治思想,坚持系统观念。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以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为抓手,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整体提升全县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做实社会安全风险评估。把信访风险评估纳入决策前置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开展社会风险研判。强化源头稳控,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重点时期排查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消号管理。二是构建社会矛盾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完善“两委员一代表”、律师、心理医生、乡贤能人等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化渠道,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接待群众、纠纷化解、风险防控等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信访部门协调、其他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信访工作格局。三是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期化解上,妥善解决群众身边的“小矛盾”,筑牢信访工作根基。将信访工作纳入“1+1+N”社会治理体系,用好村(社区)干部、网格员、下沉党员、发挥“双报到、双报告”机制作用,上下联动化解基层信访问题,依托乡镇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群众服务中心,建立巡回接访、诉调对接制度,延伸信访触角,把信访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让信访变成“群众信任之访”。


 强化源头治理,就地吸附化解矛盾。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要让群众“寻得到门道,见得到领导,懂得到渠道,找得到依靠”,将信访群众吸附在当地。一是坚持领导接访约访下访常态化和制度化。坚持开展县级领导和重点部门定期联合接访,县级领导要提前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到岗到位。乡镇党政主职要每月定期坐班接访,对于初信初访和疑难信访要主动约访下访,要对于信访人的基本情况、相关诉求、家庭关系、社会背景、性格特征、心理预期要做到全掌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第一时间穷尽一切办法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建立预防和化解矛盾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把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好“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化解。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解决问题,实现矛盾不上交、信访不上行。三是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学习“安吉模式”,建立县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中心,安排司法、法院等相关部门进驻,常年开展接访服务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实现群众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四是全面推行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全面落实首办责任,实行快速交办、分级督办、跟踪回访,以闭环办理促进“一次办结”,推行“1415”办理时限(即信访部门1日内受理转办、责任单位4日内告知受理、信访事项15日内办结),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就地解决初信初访问题,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有人化解、马上化解、一次化解”,从源头上、根本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压实工作责任,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 深入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信访积案化解行动,对国家和省交办及本级排查梳理的重复信访事项,制定清单台账,实行领导包案,坚持分类化解,推行多元共治,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一是实行领导包案。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复信访事项,要落实“十个一”的工作要求。包案领导要做好案情研究、协调处理、疏导解释等工作,直至问题解决、矛盾化解,并对责任单位的办结报告签署意见,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做虚功”,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责任不解套。二是实行多元共治。要发挥法治保障、德治引领作用,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拓宽社会力量渠道,形成全社会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的合力。动员专业组织、行业组织广泛参与,发挥好“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心理咨询师和老党员、老军人、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等乡贤作用,在帮助信访人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帮助理顺情绪、解开思想疙瘩。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作用,运用好协商、听证、评理、说事等手段,加强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讲清法理、事理、情理,降低心理预期,推动问题解决。运用好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为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三是强化督查督办。组织开展“大学习、大排查、大接访、大督查、大调研”活动,对纳入集中治理化解范围的重复信访事项和疑难信访积案化解情况加强跟踪调度,掌握化解进度,确保化解质量,坚决防止以程序性办结代替实际问题解决,或将办理过程作为办结意见上报。要采取电话督办、网上督办或实地督查等方式,对开展集中治理化解专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予以通报。开展集中治理化解专项工作期间,将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调研。


坚持惩防并举,切实维护良好信访秩序。一是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利用村(社区)群众服务中心,设立群众网访代理平台,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上信访渠道反映诉求,变“上访”为“上网”,运用网络解决信访问题。二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新思路、新方法,高举法治的利剑,彰显德治的力量,体现自治的本色,发挥心治的功用,借助智治的手段。结合“幸福村落”“幸福小区”建设,对信访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思想教育、心理疏导等活动,积极引导群众运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反映和解决利益诉求。三是完善应急预案和信息共享。要完善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处突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应急处置措施。一旦发生越级上访,迅速组织专班做好劝返及后续稳控工作,确保人员不“滞留”、不“倒流”,不造成不良影响。有上行苗头和趋势的,要落实稳控责任,加强信息预警与工作联动,坚决遏制信访上行势头。四是加大对信访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对以“信访”为幌子,扰乱社会秩序,谋取个人非法利益的信访人,及时固定证据,依法处置,以案说法,激浊扬清,切实规范信访行为。


(来源:秭归县信访局 张新)

责任编辑:肖飞  值班编辑:郑红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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