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纠治“四风”,自即日起至2023年2月底前,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公开征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现将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或参加各类吃请、聚餐、聚会、婚丧喜庆等聚集性活动;流调时拒不配合、拒不报告或隐瞒行程;在疫情防控履责中不担当不作为、生硬冷漠对待群众等问题。
2.违规安排或参加公务接待、违规变相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3.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4.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5.违规带彩打牌、赌博等。
6.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形。
二、举报对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及其公职人员(含退休人员);国有企业所有工作人员;非公经济组织中的党员职工;农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无职党员。
三、受理方式
1.来信地址:
秭归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443600
2.来访举报:
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30号105办公室
3.电话举报:
0717-2882870
4.网络举报:
http://hubei.12388.gov.cn/yichangshi/ziguixian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严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秭归县纪委监委
2022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丁淑君 值班编辑:刘可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