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临时用地复垦督促指导 履行耕地保护核心职责

11-09 09:39  

11月2日,秭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交运局、有关乡镇和施工单位,对大(岭)梅(家河)公路临时用地开展了复垦工作监督指导,履行耕地保护核心职责。



据了解,大梅公路项目临时用地涉及沙镇溪镇长春村、梅家河乡下里坪村,临时用地期限将于2022年11月到期,应当按时进行复垦。


近年来,秭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加强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监督和指导,对临时用地到期的用地单位进行及时提醒,督促和指导用地单位严格按照报批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复垦工作,恢复占用地块的地类属性,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来源:秭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洁 王靖 关锐)

责任编辑:肖飞 韩晓晴 值班编辑:向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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