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补政策解读

06-27 14:28  

一、宜昌市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补


(一)申请条件


1.在宜昌市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运营时间1年以上;


2.拥有一定规模的创业孵化场所、必要的附属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3.创业孵化基地的孵化对象中,登记注册时间半年以上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少于10家;


4.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工作人员,提供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投资融资等服务,每年开展创业沙龙、项目路演等活动不少于4次;


5.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办理、银行开户等各项商务代办服务,给予场租、水电费、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减免,主动宣传并积极协助入驻实体申请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二)奖补标准


对获得市级示范基地称号的基地,基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连续三年按每年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申请途径由基地所在县市区人社局推荐,经市人社局审核、现场核查、公示后认定。


二、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补


(一)申请条件


1.政府批准设立或依法成立,以创业孵化为主营业务的 独立法人机构,运营时间1年以上;


2.拥有一定规模的创业孵化场所、必要的附属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


3.创业孵化基地的孵化对象中,登记注册时间半年以上 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个体工商 户) 不少于30家;


4.配备不少于5名工作人员,能够提供创业指导、项目 推介、投资融资等服务,每年开展创业沙龙、项目路演等活动不少于10次;


5.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办理、银行开户等各项商务代办服务,给予场租、水电费、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减免,协助入驻实体申请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6.已被所在市(州)人社部门认定为市(州) 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二)奖补标准


省级奖补:基地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个体工商户)达到30家(含),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补;基地建筑面积达到4000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个体工商户)达到45家(含),给予一次性80万元的奖补;基地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个体 工商户)达到60家(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补。


市级配套奖补:基地所在人社部门连续三年每年再给予20万元奖补。


(三)申请途径


由基地所在县市区、地市州人社局推荐,经省人社厅审核、现场核查、公示后认定。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补


(一)申请条件


1.由政府批准设立或依法成立,以创业孵化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机构,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运营时间3年以上;


2.拥有一定规模的创业孵化场所、必要的附属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近3年,孵化场所利用率每年均不低于90%, 在孵创业实体每年均不少于30户,在孵创业实体吸纳就业人数每年均不少于300人;


3.创业孵化功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政府明确的帮扶创业实体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孵化效果明显。自基地运营以来,入孵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总体不低于60%,入孵创业实体按期出园率总体不低于95%;


4.已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发展前景良好,对全国具有示范性。


(二)奖补标准


由省人社厅给予100万元的奖补;基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连续三年每年再给予30万元奖补。


(三)申请途径


由基地所在县市区、地市州人社局、省人社厅推荐,经人社部审核、现场核查、公示后认定。注意事项2022年,市人社局出台宜昌市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规范建设管理细则,对国家、省、市三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在获得荣誉后的建设任务进行了更加详细、明确规定,有意申报单位可点击查询。


(来源:宜昌市人社局)

责任编辑:王芳芳 值班编辑:赵思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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