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保”最新答疑!
11-16 14:24
答:“宜昌市民保”是一款为宜昌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设计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实现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府举办的医疗保障制度的相互补充,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梯次减负功能,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着力减轻参保市民因重特大疾病而承担的医疗负担,有效化解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风险。答:随着医疗保障体系在不断完善,报销比例和保障力度逐年提高,大部分人已经得到了基本医疗保障。但是看病就医时,个人仍需根据自己的实际就医情况支付一定的费用。例如:个人全自费的费用不报销;同时在医保范围内,经医保报销后仍有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医保是基本的保障,而“宜昌市民保”则可作为医保之外的有效补充。答:凡是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均可参保,不限年龄、户籍、职业、病史,无须体检,有特定既往症也能保能赔。在宜昌市辖区内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夷陵区、宜都市、当阳市、枝江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各区县,缴纳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可参保。答: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宜昌市民保”即可完成在线参保。您还可以通过扫描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平安产险、太保产险、泰康养老、 中华财险、新华人寿、大地财险、太平财险、阳光人寿、工银安盛十一家“宜昌市民保”承保公司的代理人二维码办理参保。5.参保有户籍限制吗?不是宜昌市户籍也可以参保吗?答:不限户籍。“宜昌市民保”仅要求参保人是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没有其他限制。6.如果我在宜昌市工作,但是没有在宜昌市购买宜昌基本医保,能购买“宜昌市民保”吗?答:不可以。参保人须为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方可参保。答:不可以。“宜昌市民保”参保时参保人必须保证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为有效状态。答:不可以。“宜昌市民保”同一保险期间内,同一被保险人仅可购买一份,重复购买不享受重复理赔。答:可以。“宜昌市民保” 鼓励为父母、配偶、子女参保。答:可以参保。凡是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均可参保。本产品对于产品生效前已患疾病可以进行赔付,但是赔付时报销比例会适当降低(详见产品投保页面的《保障详情》),请您留意。答:“宜昌市民保”保费一年100元,共涵盖3大保障责任:个人负担基本医保目录内剩余费用:保额100万元,年度免赔额1.5万元,赔付比例70%(既往症为35%);个人负担基本医保目录外自费费用:保额100万元,年度免赔额2万元,赔付比例60%(既往症为30%);30种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额100万元,年度免赔额1.5万元,赔付比例75%(既往症为30%)。
答:“宜昌市民保”提供专科问诊、处方咨询、用药咨询、用药随访、肿瘤疾病咨询、门诊就医协助、知名专家预约问诊、国内特药直付服务、援助用药申请指导服务(PAP)等健康管理服务。答:“宜昌市民保”的免赔额指一个保单年度内参保人自行承担,“宜昌市民保”不予赔偿的部分。“宜昌市民保”的免赔额均为年度累计免赔额,各项责任单独计算免赔额,保险年度内累计超过免赔额的医疗费用,在符合赔付的条件下,均可按照合同约定比例赔付。答:在本产品保障期间内中断缴纳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本产品仅承担在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生效期间发生的保险责任;对医疗保险未生效期间或失效期间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答:“宜昌市民保”生效日是2023年1月1日,保障期限为1年,保障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止。答:指定医疗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适用于保险责任三“30种特定高额药品费用”的指定医院。指定药店:适用于保险责任三“30种特定高额药品费用”的指定药房。答:由于“宜昌市民保”目前正在保单承保过程中,待承保完成后可进入“宜昌市民保”微信公众号-我的服务查询并获取电子参保凭证。答:由于“宜昌市民保”目前正在保单承保过程中,理赔申请将在保单承保完成后开放。如需理赔,请保存好所有单据,在参保期结束后,按照《理赔须知》中的内容进行理赔。您可关注“宜昌市民保”微信公众号,在“我的服务” - “在线咨询”进行在线咨询或拨打“宜昌市民保”专属服务热线0717-6973955进行理赔咨询。
(1)线上申请:可关注“宜昌市民保”微信公众号,待参保期结束后,通过点击“服务中心”-“特药理赔”, 并根据提示上传理赔影像材料。(仅适用责任三:30种特定高额药品费用)
(2)线下申请:参保人可携带理赔相关材料至保险公司指定理赔服务网点进行“宜昌市民保”项目理赔申请,理赔服务网点咨询电话0717-6973955。一图读懂👇
(来源:宜昌发布)
责任编辑:丁淑君 值班编辑:赵思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