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伯:今年因重病花费医药费用20多万元,经医保报销后自费了3万多元,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有没有什么政策能缓解我的就医负担?
医保工作人员:您别急,最近宜昌市医保局《宜昌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宜府办发[2022] 73号)出台了,该《实施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已实施。您跟我一起来具体了解政策吧。
一、哪些对象可以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医疗救助对象包含以下四类:
一类医疗救助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
二类医疗救助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三类医疗救助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含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四类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救助身份和救助待遇自身份认定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上述医疗救助对象需经相关部门认定身份后,才能享受救助政策,返贫致贫人口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由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其他医疗救助对象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二、哪些对象可以享受参保资助政策,资助标准是多少?
一、二类医疗救助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参保资助政策,资助标准如下:
医保工作人员:张大伯,如果您经民政部门按相关程序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对象后,您本人可申请对您身份认定前12个月内的费用实施依申请救助,您身份认定前12个月累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为20万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已报销了163000元,政策范围内自付37000元,可依申请救助15650元(5000至12000元部分按45%救助3150元,12000以上部分按50%救助12500元)。
张大伯:医保救助政策真是好,再也不用为看病贵而发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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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医保局)
责任编辑:肖飞 值班编辑:赵思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