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曝光!

02-07 11:31  

关于开通秭归县

不文明行为曝光台的公告


秭归是我家,文明靠大家。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规范和引导广大群众提高文明素质,营造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县委文明办决定开通“不文明行为曝光台”,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曝光内容


(一)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等不文明行为;

(二)机动车人行道不礼让行人、闯红灯、乱停乱放以及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

(三)摩托车、电动车骑行者不戴头盔等不文明行为; 

(四)行人随地吐痰、满街谩骂、乱扔垃圾、践踏花草、毁坏树木等不文明行为;

(五)在城区街道乱写乱画、随意张贴、喷涂广告等不文明行为;

(六)在景区不遵守公共秩序、在禁烟场所吸烟、在文物古迹上涂刻等不文明行为。

(七)遛狗不牵绳、粪便不清理等不文明行为;

(八)不按要求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私搭乱建、乱牵乱挂、乱排污水等不文明行为;

(九)用餐时浪费严重、不使用“公筷公勺”、乱倒残渣剩汤、食用售卖野生动物等不文明行为。


曝光方式


通过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行业监管部门执法拍摄,县委文明办组织县直各单位文明劝导现场抓拍,市民举报等方式进行。不文明行为将通过秭归发布微信公众号、县城内各大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公开曝光。


对被曝光不整改的当事人,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从严处罚,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曝光的一律通报到所在单位。


举报方式


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此项活动,用手机、相机、摄像机等随机记录各类不文明行为。以“时间+地点+不文明现象说明”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406676346@qq.com。


文明秭归,你我共建,请广大市民朋友携起手来,共同监督,共同参与,共建我们美好、文明、和谐的家园。


特此公告。


中共秭归县委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


(来源:秭归发布)

责任编辑:王芳芳 值班编辑:郑红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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