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协助税务部门成功办理秭归县首笔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

02-09 10:59  

2月8日,秭归县雄源矿业有限公司在秭归县税务局成功办理森林植被恢复费缴费,完成申报缴费45.6036万元,标志秭归县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征收工作顺利实施。


按照《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草原植被恢复费由原林业部门征收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县林业局提前谋划,主动与县税务局沟通衔接,制定优化了《秭归县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管流程》和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划转工作交得稳、接得住、收得顺。


下一步,县林业局将继续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强化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政策宣传辅导,使征收不断档、服务更贴心。


(来源:秭归县林业局 王亮)

责任编辑:肖飞 韩晓晴 值班编辑:刘可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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