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人注意啦!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政策有调整!

02-17 10:21  

根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秭归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迎来诸多新变化。


提高缴费补贴标准,多缴多补。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资金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具体补贴标准是:缴费300 -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 -700元补贴81元,缴费800 -900元补贴138元,缴费1000 -1400元补贴180元,缴费1500 -1900元补贴285元,缴费2000-4000元补贴402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


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长缴多得。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员,到龄核定待遇时,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元。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6 -25年的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1年,增发标准为每人每月2元。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25年的,每超过1年,增发标准为每人每月3元。


(来源:秭归县人社局 陈俊芳)

责任编辑:王芳芳 韩晓晴 值班编辑:向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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