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6时50分,秭归县茅坪桔园小区谭女士来电称:“家里突然落下了一只大鸟,羽毛麻灰色,已不能飞翔,可能是一只珍稀鸟类”。接警后,秭归县森林公安局立即指派民警前往现场处置。
市民谭女士介绍,这只鸟是今天早上起床后发现飞到自己家阳台上,停在阳台上也不肯离开,有可能是受了伤,也没敢靠近。民警现场仔细观察后,初步判定为一只幼年“池鹭”,系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立即联系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对池鹭身体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小鸟有受伤的情况,分析可能是长途飞翔后,体力不支停留在居民阳台上。谭女士主动提供了水和食物,小鸟经过短时休整进食,恢复飞翔能力,民警和谭女士共同将其放生。
森林公安民警表示,由于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市民生态保护意识增强,野生鸟类飞进居民家中事件时有发生。提醒广大市民,遇到类似情况,请勿自行处置,不恰当的救助可能‘好心办坏事’,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请及时联系当地森林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处理。
(来源:县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