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至21日,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5名专家,对我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专家组说,经过现场检查、认真审查材料,对比指标体系,秭归各项创建指标基本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回去上报省环保厅综合评估后,提出建议名单提请省政府授予“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据了解,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统筹谋划与分类推进并举,优化空间格局、划定生态红线、严控开发强度,着力构建了清朗空间格局。坚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能源清洁化,强力推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坚持综合施策与重点突破并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破解了污染防治难点。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并行,加强生态保护、建设生态设施、加快生态修复,努力提升了生态环境容量。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并进,建立完善领导责任机制、生态保护机制、执法监管机制,着力筑牢了环保要素保障。目前,我县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位居全省前列,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5%,地表水水质总体达标,断面水质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森林覆盖率达79.6%。
县委书记卢辉表示,我县将严格按照专家组意见要求,一丝不苟抓整改落实,持之以恒抓巩固提升,再接再厉抓示范创建,不断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向全国“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