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农业厅、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鄂农函[2017]123号)文件精神。对连续两年(含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的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多功能拖拉机)农机部门应公告注销牌证。2019年度我队按规定对以下5台变型拖拉机的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予以注销。注销后的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不再有效,拖拉机所有人可到秭归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查询。查询电话:0717-288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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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秭归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