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心爱的摩托车锁好了么?

10-14 08:38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我永远不会堵车。”轻巧便捷的摩托车,已经成为了广大民众出行的首选。同时,它也被盗窃分子盯住,成为他们快速“致富”的途径之一。


近日,由秭归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王某盗窃摩托车案,秭归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简要案情


周某,秭归县人,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后因贩卖毒品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王某,宜昌市西陵区人,曾因吸毒两次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后因盗窃、抢劫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9年4月至5月,两人先后三次从宜昌市城区到秭归县茅坪镇,共同秘密窃取他人摩托车6辆,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和吸毒开支,被盗车辆经鉴定价值人民币9400余元。到案后,周某和王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处。



法条链接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盗窃摩托车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广大居民应当增强安全防盗意识,将车辆尽量停放在监控可以覆盖的地区,发现被盗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不管是“一时贪念”还是“顺手牵羊”,贪欲之念不可有。想发家致富奔小康是好事,但靠盗窃他人的财物来“致富”却触碰了法律底线。秭检君提醒您: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切不可为了非法利益铤而走险,否则你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道路千万条  守法第一条

盗窃陷囹圄  亲人两行泪


(来源:秭归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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