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当庭“耍赖” 法官监督执行!

©原创   11-29 18:02   向丽 黄倩倩

近日,秭归人民法院家事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时,却出现了一个“小插曲”——被告当庭“反悔、耍赖”。最终在法官的监督执行下,双方达成协议:双方自愿离婚,且原告(女方)退还被告(男方)赠与的8万元现金。


图丨被告清点钱款


原来在法庭上,被告收到8万元现金后却当庭“反悔、耍赖”,称不同意离婚,并且在未签署离婚协议书的情况下便跑出法庭。法官随即通知法警将被告抓回,对其未经法庭许可擅自离开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对其进行了训诫。被告意识到自己冲动的行为扰乱了法庭秩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当庭承认错误,并写出了书面检讨。在法官的监督下,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


法官提醒:当事人进入法庭参加诉讼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法庭规则,听从审判人员指挥,不得未经许可擅自离开,一经违反,若造成严重后果,将受到法律制裁。


图丨法警控制该名被告



(来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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