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公安局“夏季行动”举报奖励办法

07-26 11:55  

为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鼓励举报案件线索,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宜昌市公安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有奖举报奖励办法》,特制定《秭归县公安局“夏季行动”举报奖励办法》,向广大居民征集有效线索。



奖励标准


(一)案件线索奖励标准:200元—5000元;


(二)举报逃犯奖励标准:500元—20000元;




举报范围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案件,农村家族式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二)制造、贩卖、运输、持有毒品案件;


(三)利用民宅、店铺、工棚、养殖场、厂房等场所进行流动赌博犯罪案件,利用网络平台开设赌场案件;


(四)组织、强迫、介绍卖淫犯罪案件,传播淫秽色情犯罪案件;


(五)涉枪、涉爆犯罪案件;


(六)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案件;


(七)传销犯罪案件,洗钱、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案件;


(八)电信网络诈骗,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组织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案件;


(九)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案件;


(十)非法采矿、污染环境、非法狩猎等犯罪案件;


(十一)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犯罪案件或侵害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犯罪案件。




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110;0717-2882110


(二)来信地址:秭归县茅坪镇明珠大道55号,邮编:443600


(三)收件人:秭归县公安局夏季行动办公室


本办法由秭归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来源:秭归发布)

责任编辑:肖飞 值班编辑:王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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