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进医院的常规操作竟然是...?

10-21 09:38   秭归检察   米 佑


有些人就有这么“缺德”,竟然将黑手屡屡伸进医院,盗取住院病人和家属的钱财。幸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002年谢某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17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9年7月9日因涉嫌盗窃罪被秭归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秭归县检察院批准,于同年8月13日由秭归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案件概况


2019年5月至6月,犯罪嫌疑人谢某某为筹集吸毒资金,两次窜到秭归县人民医院盗窃,盗取住院病人手机共五部,总涉案金额2700余元。


5月29日下午


谢某某在县人民医院内科楼6楼乘被害人熟睡之时,乘空将被害人放在床头柜上的一部手机盗走,经鉴定涉案手机价值1500余元。


6月21日下午


谢某某分别在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五楼和四楼,乘被害人熟睡之时,乘空将其放在病床床头柜上的手机盗窃走。经鉴定被盗三部手机价值1100余元。


法条链接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医院人员往来频繁,流动性大,患者及陪护亲友忙于治疗病情和照顾病人,消耗大量精力,疏于看管自己的钱物,患者及陪护人员之间不熟悉,也给犯罪份子可乘之机,往往见财起意,实施盗窃行为。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尽量不要把贵重物品带到医院,夜间休息时,更要注意提高警惕。在人员拥挤的电梯、走廊、交费处等人员密集的场所一定要注意看管好随身钱物,防止扒窃。


检察官提醒


无不平之法,无法外之人。在“电子眼”密布和大数据应用的今天,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在法律的监督之下,小到购买螺丝钉,大到房屋交易,统统能够通过数据分析出来。任何人企图“玩猫腻”、“作小动作”都被“看”的一清二楚。告诫那些存有歪心思的人: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来源:秭归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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