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高考季
小心“升学诈骗”!
骗子语录①:
登录xx网站
可以提前查询
高考分数
骗子语录②:
只要肯花钱
孩子的高考分数
我帮你改
骗子语录③:
我认识学校领导
给我一笔钱
我帮你打点关系
孩子上大学的事
没有问题!
骗子语录④:
xx大学的补录名单出来咯
掉档的同学
赶紧来我这里
交钱,补录!
法官:
又是一年高考季
骗子们又挖空心思
开始“营业”了
遇见这种人
别相信,别转钱
别犹豫,打110!
近日,秭归法院开庭审判了一起“升学”诈骗案,赵某某称认识四川大学领导,可以帮助杜某某的女儿录取还签订了《升学委托书》,先后以培训、需要用钱打点关系为由向杜某某索要近20万元,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赵某某选择上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情简介
经审理查明,2018年12月,被害人杜某某为女儿高考升学的事情,经朋友介绍联系被告人赵某某,赵某某称认识四川大学领导,可以帮助杜某某的女儿被四川大学全日制本科录取。赵某某通过与杜某某签订《升学委托书》,先后以培训、需要用钱打点关系为由向杜某某要钱,杜某某先后转账给赵某某人民币19.6万元。经查,赵某某并不认识四川大学领导,也没有为帮助杜某某女儿考学之事打点关系,赵某某收款后,除其中6000元用于为杜某某的女儿进行舞蹈培训外,其余19万元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和偿还债务。
开庭审判
秭归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其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况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等相关法条,判决如下:
被告人赵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说法
“后高考”时期,骗子们蠢蠢欲动,花样百出,在这个时期鉴别骗子、远离骗局,也是各位学生和家长的加试题。“虚假网站提前查分、花钱可改高考成绩、虚假补录、内部指标”各类诈骗手段层出不穷,针对高考后可能出现的陷阱,家长和学生应该提高警惕,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更不要相信会出现“天上掉大学”,“出钱买名额”之类不现实的事情,切勿相信来路不明的“社会人士”,避免上当受骗,甚至影响孩子前途。
(来源:秭归法院)
责任编辑:陈晓燕 值班编辑:周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