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升学的事,就包在我身上了”

07-28 15:14  

又是一年高考季

小心“升学诈骗”!



骗子语录①:


登录xx网站

可以提前查询

高考分数


骗子语录②:


只要肯花钱

孩子的高考分数

我帮你改


骗子语录③:


我认识学校领导

给我一笔钱

我帮你打点关系

孩子上大学的事

没有问题!


骗子语录④:


xx大学的补录名单出来咯

掉档的同学

赶紧来我这里

交钱,补录!


法官:


又是一年高考季

骗子们又挖空心思

开始“营业”了

遇见这种人

别相信,别转钱

别犹豫,打110!


近日,秭归法院开庭审判了一起“升学”诈骗案,赵某某称认识四川大学领导,可以帮助杜某某的女儿录取还签订了《升学委托书》,先后以培训、需要用钱打点关系为由向杜某某索要近20万元,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赵某某选择上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情简介


经审理查明,2018年12月,被害人杜某某为女儿高考升学的事情,经朋友介绍联系被告人赵某某,赵某某称认识四川大学领导,可以帮助杜某某的女儿被四川大学全日制本科录取。赵某某通过与杜某某签订《升学委托书》,先后以培训、需要用钱打点关系为由向杜某某要钱,杜某某先后转账给赵某某人民币19.6万元。经查,赵某某并不认识四川大学领导,也没有为帮助杜某某女儿考学之事打点关系,赵某某收款后,除其中6000元用于为杜某某的女儿进行舞蹈培训外,其余19万元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和偿还债务。


开庭审判


秭归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其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况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等相关法条,判决如下:


被告人赵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说法


“后高考”时期,骗子们蠢蠢欲动,花样百出,在这个时期鉴别骗子、远离骗局,也是各位学生和家长的加试题。“虚假网站提前查分、花钱可改高考成绩、虚假补录、内部指标”各类诈骗手段层出不穷,针对高考后可能出现的陷阱,家长和学生应该提高警惕,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更不要相信会出现“天上掉大学”,“出钱买名额”之类不现实的事情,切勿相信来路不明的“社会人士”,避免上当受骗,甚至影响孩子前途。


(来源:秭归法院)


责任编辑:陈晓燕 值班编辑:周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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